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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香洲城区及南湾城区城中旧村拆建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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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产品编号
所属分类
市级政策
文号:
地区:
珠海
发文单位: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2-08-16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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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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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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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香洲城区及南湾城区城中旧村拆建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办法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稿)
香洲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动香洲城区及南湾城区(含“洪保十”,即洪湾、保税区、十字门地区)城中旧村拆建更新,降低项目用地成本,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现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香洲城区及南湾城区(含“洪保十”,即洪湾、保税区、十字门地区)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城中旧村拆建更新项目:
(一)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
(二)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项目中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部分。
地价计收标准
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城中旧村拆建更新项目,按照《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办法》(珠府〔2019〕60号)规定应计收地价部分,以新规划条件下相应用途单宗土地市场评估价的50%计收。
本《通知》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11日。本《通知》适用范围以外的,仍按照《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办法》(珠府〔2019〕60号)的规定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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