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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珠海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珠府办函〔2023〕111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珠海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珠府办函〔2023〕111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原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部分人员已变动,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直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领导成员调整的通知》(珠府办函〔2021〕160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黄志豪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杨 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胡新天 副市长
成 员: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对全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香洲区城中旧村改造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城市更新计划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科具体承担。
三、香洲区城中旧村改造领导小组
香洲区城中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调整由香洲区政府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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