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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7月7日-8月5日
为完善我市“三旧”改造政策体系,加快“三旧”改造项目落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传承历史文化,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初,我市启动《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众可以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的意见或建议。
2.对历史文化保护的意见或建议。
3对加强城市绿化和树木保护的意见或建议。
4.对“三旧”改造优化审批流程的意见或建议。
5.加强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建议。
6.对建立多项目联动改造机制的意见或建议。
7.对“三旧”改造监督和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8.其他意见或建议。
二、公众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5日前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或者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gz.gov.cn/ztlm/xzlf/gzyjzj/)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ujunyan@gz.gov.cn)反馈意见建议。
3.书面意见邮寄至: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105室(邮政编码:510000)。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2.关于《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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